針對外勞工作認定,勞動部自95年函釋,外勞只要是從事非所許可的工作或是在工作場所以外地點工作,無論是否有獲得報酬,查獲就會被認定是非法工作,有立委認為,此函釋有歧視外勞之嫌,要求勞動部廢止該函釋並對勞動力發展署公務預算提出凍結150萬元;對此,勞動部同意檢討該函釋,並刪減綜合規劃業務經費10萬元及凍結30 萬元。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30日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勞動部及其所屬機關的公務預算。
據「勞職外字第 0950502128 號函」要旨所示,工作並非以形式上之契約型態或報酬與否加以判斷,若「外國人」有勞務之提供或工作之事實,即令無償,亦屬工作。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提案指出,該函釋不僅顯與勞雇關係建立、約定勞動契約等相關勞動法學術通說與實務見解有所違背,且另查勞動契約法第一條所稱「勞動契約」,係當事人之一方,對於他方在「從屬關係」提供其職業上之勞動力,而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職是之故,所謂勞雇關係、勞動契約之確立,「從屬關係」與「給付報酬」密不可分。
同時105年9月已有行政法院判決推翻主管機關函釋見解,顯見前開函釋顯有不當之處甚至違反相關勞動法規之餘。因此,提案凍結「綜合規劃」預算150萬元,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廢止「勞職外字第 0950502128 號函」,另行發布函釋以符合現行相關勞動法規,避免歧視外籍勞工之爭議再起,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最後以同意檢討該函釋,並刪減綜合規劃業務經費10萬元及凍結30 萬元。
另由於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粉絲團昨晚爆料,衛環委員會、民進黨召委陳瑩提案凍結職安署給地方政府增聘勞檢員的預算近3億元,痛批民進黨一面推動一例一休與砍勞工7天假、宣稱要加強勞檢,但背後卻凍結勞檢人力預算。
該筆預算是就業安定基金,編列2億9595萬9千元,要由職安署補助各地方政府增聘勞檢員,但陳瑩提案全數凍結,連署者為民進黨立委黃秀芳、陳曼麗。
對此,陳瑩一早主持會議前先大動作澄清指出,朝野都認為勞檢人員在業務執行上有問題,所以才要求職安署檢討,她強調提案「凍結」並非「刪除」,是請職安署對約聘勞檢員訓練、退場機制好好檢討、提出報告後就會解凍,並非砍掉預算。未來《勞基法》修正後,勞檢落實更重要,但她沒辦法接受目前約聘勞檢員僅訓練一周就上路,後續也沒有任何教育訓練,未來若約聘勞檢員退場,也可能變成像國道收費員一樣發生資遣費、退休金糾紛。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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