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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勞團赴內政部、政院抗議 要求返還7天假 7天國定假日已修法廢除 行政院:無恢復必要

民進黨執政後為求全國放假一致,將勞工放假天數由19天縮減至12天,由於日前勞動部長許銘春在立院表示將與內政部一同研議,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等勞團4日下午先到內政部陳情,接著轉至行政院抗議;對此,行政院回應指出,國定假日7天假已於勞基法第一階段修法廢除 現無恢復的必要。

許銘春日前在立法院表示,新修勞基法上路快滿9個月,基於法律穩定,「短期內要啟動修法還要再慎重」,至於是否會還給勞工7天假,她說會再跟內政部再來研議。
因為許銘春的這番話,勞團近百人今下午先到內政部要求立即返回國定假日7天,並問內政部有無返還7天假相關期程跟規劃,以及部長徐國勇願不願意啟動修法。

桃產總秘書長葉瑾瑜表示,無論是內政部直接修訂《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增加7天國定假日,或者制定《國定假日法》保障19天國定假日,政府有兩條路可走,我們都接受。
內政部回應,如果勞動部認為有增加勞工休假日的需要,內政部原則予以尊重,未來有徵詢的話,內政部也會配合研議。眼見內政部沒有具體回應,勞團一行人隨後轉往政院抗議。

針對近日外界討論是否恢復7天假的問題,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澄清表示,國定紀念日的7天假已於「勞動基準法」第一階段修法時廢除,確立周休二日的明確法源,使全國勞工與公務人員國定假日一致。目前並沒有恢復7天假的必要。

Kolas表示,為落實勞工周休二日,讓勞工與公務人員休假一致,以解決例如:928教師節,教師不放假而勞工卻放假的問題等。所以在勞基法第一階段修法時,基於多增加勞工全年周休假日的前提,廢除國定紀念日7天假,因此現階段沒有重新討論恢復7天假的必要。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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