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7月1日重新開放越南家庭看護工與漁工只剩2天,但目前越南對於重新開放的相關文件如越仲切結書等都尚未確定,除非趕在明天正式發函通知勞動部確認相關文件與細節,否則重新開放越南家庭看護工與漁工的日期將會延後。
越南家庭看護工、漁工及越南新勞務輸出公司的認可在部長級會議時敲定7月1日重新開放,重新開放涉及多項細節,勞動部與越南代表處陸續溝通多次,目前最重要的200小時華語文訓練及100小時法令訓練,越方尚未將課程規劃提供勞動部報備,另越仲須簽署會先墊付越勞逃逸後無人支付的收容與機票費的切結書,文字一直喬不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組長賴家仁表示,今天越辦處有至發展署雙方再行溝通開放事宜,對於越仲須簽署切結書先墊付越勞逃逸後被抓到需支付收容費與機票費,切結書文字一直無法達成共識,越辦處有提出因應之道,將會正式發函給勞動部,若是越勞逃逸其收容費與機票費無人支付,最後將由越南政府支付,勞動部等越辦處發文到來,就可公告越勞重新開放了,不過時間急迫,7月1日恐難如期公告。
另針對越南海外勞工管理局日前以公文通知各越南仲介公司,104年7月1日起重新開放越南家庭看護工及漁工來臺工作,限定評鑑A級的仲介公司才能引進,將參考102年評鑑結果;同時要求家庭看護工薪資1萬7,500元、雇主需免費提供住宿並負擔一次機票費等規定。
賴家仁表示,越辦處近期將發函同意越南家庭看護工薪資不受限,至於互貿資格,越方規定試辦半年期間只准臺灣評鑑A級仲介才能引進看護工與漁工。
此外,引進其他類別如製造工、養護機構等的互貿資格,據了解越方將規定評鑑A級互貿家數不限、B級限5家、C級與新設仲介則互貿1家。
轉自外勞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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