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0月31日預告了《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已於11月9日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已送交立法院審議;對此,高教工會等多個團體認為貿然放寬加班時數、容許連續工作12天、去除確保輪班間隔或休息日休假之法令等,不但影響勞工權益,且嚴重影響勞動法令之威信,呼籲政府應立即撤回勞基法修法草案,並提出完整的政策。
高教工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權會及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等團體11月14日召開聯合記者會,堅決反對修法,民團強調,此次《勞基法》修法草案影響所及,已不僅只是勞動層面,一個全面過勞的社會,在各個層面上,從家庭、健康、醫療、公共安全等都將遭受到嚴重的社會後果,倘若行政院不立即撤回修法草案,將串聯更多公民團體一同站出來反對《勞基法》改惡。
民團表示,此次修法草案一旦通過,將是《勞基法》立法以來,破天荒第一次大幅放寬「七休一」、「增加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與「縮短輪班間隔時間至八小時」等等最重要的工時、加班管制底線。而政府對上述底線的全面棄守,主動讓資本需求凌駕於人民的健康與生活,不但是台灣民主發展一大警訊,代價更將是讓台灣社會陷入全面過勞的危機,最終換來的恐怕是社會的崩解。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相較於2016年,今年不分產業的勞工因為七天國假的消失而大幅增加的56小時工時,其負面效果能否透過以價制量的休息日補回,尚有待全年總工時統計的檢證;而今修法未滿一年,執政黨又企圖收回休息日以價制量的手段改為核實計算,根本毫無管制加班的效果。我們可以預見台灣工時必然再度攀升,台灣勞工過勞現象必將急遽惡化,這與修法目的完全背道而馳。
陳政亮指出,勞動部屢屢以「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或「勞資協議」為理由,容許弱化相關勞動保障。此種修法方向根本無視目前台灣勞資關係現實中勞方集體力量之薄弱、缺乏實質平等之談判地位(產業與企業工會組織率極低),「勞資協議」往往實為「資方決定」。以我國勞資關係的現實來看,勞資協議或團體協約之功能,應在於約定優於政府已然規範的「勞動基準」之勞動條件,而非「訂定基準」;若放任「勞資協商訂定基準」,把一切規範交由協商,我們又何須訂定《勞基法》保障勞工?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指出,行政院說的「四個不變」,但根本是全部都變,也讓政府的政策「周休二日」越來越遙遠。她認為,勞工不該看成單一個體勞工,更是社會關係的群體總和。邱伊翎表示,當勞工不斷被剝削,將使整體社會關係瓦解、崩壞、互相對立。
婦女新知秘書長覃玉蓉痛批,「蔡政府拿勞工的命、整體社會開玩笑」,一例一休修法方向只為了讓雇主以便宜成本聘雇更過勞的勞工,他們全都反對。
民團記者會中提出3項訴求,一、政府應立即撤回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二、政府應立刻提出完整的政策、預算、具體配套,促使既有勞基法相關規範有效落實全體勞工;三、應優先提出足以降低勞工工時,增加勞工工資的修法草案與相關政策,以合乎社會正義。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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