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看護者「滿80歲以上」、「腦性麻痺、脊髓損傷或截肢」、「全癱、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者,申請重新招募外籍家庭看護工時不需再經醫療評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重招免評案其中9成以上被看護者為「滿80歲以上」。
發展署指出,據統計,104年免評案件量約佔全年度雇主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重新招募案件4成8,105年截至9月底則高達6成;實施至今,已有4萬2,183名民眾受惠,其中以「滿80歲以上」資格免評者約佔9成9,是重招免評中最主要的申請對象。發展署強調,符合重招免評資格的被看護者,雖免經醫療機構的專業評估,可直接至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辦理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但仍需於完成推介日起60日內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重新招募。
發展署說明,重新招募免經評估係考量雇主因被看護者的病情或病況退化致生活功能持續受損不可回復,仍有持續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需求,針對被看護者因相關特定病症致生活功能受損不可回復,推動重新招募免經評估機制。
因此,重招免評是在申請資格不變下,就申請流程予以簡化。該機制的建立可節省民眾及被看護者往返醫院時間及成本,並可降低被看護者進出醫院遭受感染或導致病況惡化的風險。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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