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被照顧者,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為第7級或第8級,並符合獨居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的長照需要的條件,即可申請喘息服務,衛福部表示,該服務實施近10個月,檢討後,認為可以將服務量能逐步擴充,只要符合「經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為第7級或第8級」即可,新規定已進行法制程序、近期將會修正公告。
自107年12月1日起,為減輕失能者家庭照顧壓力、落實外籍勞工休假權益、促進勞雇關係和諧,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看護者,如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第7級或第8級且為獨居(僅與外籍家庭看護工同住)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的長照需要者,於所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提供照顧時,可申請使用居家、機構、日間照顧、夜間喘息等喘息服務,並依據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等身分別給予100%、95%或84%費用補助額度,預估約2.8萬戶適用,所需經費一年約3.6億元,由衛福部與就安基金各負擔一半。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周道君說明,外籍看護喘息服務實施自107年12月1日至108年7月底,申請使用人數610人、共6,077人次,平均1人使用10次;補助費用則自107年12月1日至108年5月底約570萬元。
周道君指出,長照2.0是要先照顧沒有使用外部資源的民眾,如沒有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是住在機構,在規劃外籍看護工家庭喘息方案,考量使用人次與經費下逐步慢慢擴充服務能量,日前已發函給勞動部,說明將外籍看護工家庭喘息方案使用資格放寬,未來僅需被看護者符合失能等級7-8級即可申請,不限定獨居或主要照顧者70歲以上,等勞動部回函後修正該計畫,近期就會公告實施。
勞動部表示,當初就安基金委員會通過1年編列1.82億元,支付外籍看護工家庭喘息方案,已收到衛福部通知將使用對象資格放寬,由於使用經費並未改變,無須再經就安基金委員會審查,近期將回函衛福部,同意該部作法。
衛福部說,民眾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若有喘息服務的需求,可透過市話或手機撥打「1966」申請,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將提供申請喘息與其他長照服務相關資訊與諮詢服務。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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