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來了!行政院最近確認了衛福部提出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多角度申請條件」。
這意味著,想要進行外勞申請聘請外籍看護的民眾,現在的選擇更多了。只要是接受過長照服務超過半年、或是經由專科醫生確定的巴氏量表達到輕度以上的失智、或是有身體障礙和罕見疾病的人,都可以申請了。預估大概有60萬的人可以從這項新政策中受益,而這新政策預計在下個月就會開始實施了!
接著,行政院的林子倫進一步分享,陳建仁院長已經指示相關部門加速完成後面的程序。衛福部和勞動部都表示,他們會儘快確定所有細節,讓這項「外籍家庭幫傭多元申請」的方式可以正式上路。而且,兩個部門已經開始請求相關專家和團體的意見,希望能夠提供更完善的方案。
目前提出的三個主要認定方式包括:
1.從確認開始使用長照服務起,必須已經超過6個月。
2.有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的臨床診斷,確認巴氏量表評估失智程度達到輕度或以上。
3.對於特定的身心障礙,不只是重度,現在連輕度失智和其他的疾病,例如呼吸和吞嚥功能障礙,也都可以被考慮進去。
總結來說,這次的調整其實是希望更多有需要的人,能夠更容易地進行外勞申請,聘請合適的外籍家庭看護工來協助。希望這項新政策,真的可以幫助到需要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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