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近期發生外籍勞工私自捕捉犬貓並宰殺食用,或者酒後騎乘電動腳踏車而受罰等情形。勞動部再次呼籲,雇主應向外籍勞工加強宣導我國法令規定,避免外籍勞工因不諳法令而遭受刑罰,導致聘僱許可遭廢止而無法工作,進而影響雇主用人權益。
外勞在台人數將破70萬大關,目前國內的外籍勞工主要來自泰國、印尼、菲律賓及越南等國,其風俗民情與我國有所差異,為防止違法情形發生,勞動部指出,雇主應依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的規定,向外籍勞工宣導工作期間應遵守的法令,倘未依規定辦理,經地方政府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依就業服務法處以新臺幣6萬至30萬元罰鍰。
勞動部說明,動物保護法於107年6月公布修正部分條文,如虐待或傷害動物,任意宰殺犬、貓等行為,將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最高併科200萬元罰金。販賣或食用犬貓屠體,將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外籍勞工大多以腳踏車、電動自行車或電動機車代步,如因酒後駕駛腳踏車、電動機車或電動自行車,都會因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若經檢察官起訴或經法院一審判決有罪,勞動部將另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廢止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
勞動部提醒雇主及仲介公司也應持續向外籍勞工宣導我國法令、民俗風情及自身權益等。
此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亦補助社團法人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製作相關宣導品,歡迎至該會網站(http://www.taeanimal.org.tw/no-more-blossom/index.html)填單索取。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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