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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畢業僑外生旅宿服務工作新規範將於8月底上路

畢業僑外生旅宿服務工作新規範將於8月底上路

外勞仲介與外籍看護面臨新機遇:初聘薪資與雇主資格

為解決旅宿業在疫情後爆發的缺工問題,勞動部宣布一項重要新措施。8月6日,勞動部發布了「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預計在8月底前正式上路。此次修法將允許在台灣取得副學士學位的外籍學生,包括外籍看護和其他華裔學生,留在台灣從事旅宿服務工作。外勞申請者的初次聘僱薪資要求達到3萬元,而雇主必須持有合法的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或民宿業登記證。

此舉不僅解決了旅宿業人力短缺問題,也為外籍看護和外勞仲介提供了更多機會。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表示,此次修正旨在支持我國的留才、攬才政策,確保旅宿業的持續發展。

外勞申請程序與雇主資格規定

外籍看護與外勞仲介的角色

新的法規明確了雇主和外勞申請者的資格。觀光旅館經交通部觀光署核准後方可辦理公司登記,屬於特許事業。旅館業和民宿則需根據管理規則申請登記,即使是自然人主體的民宿,也可進行商業登記。因此,雇主在提出外勞申請時,需提供合法的旅宿業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此外,雇主在申請僑外生旅宿工作時,必須展開國內招募程序,並向地方政府申請無違反法令證明書,以證明其依規定繳納勞退金、勞保費用等,且聘僱行為不會降低本國人勞動條件。

外籍看護在校工讀許可將延長為一年

為簡化外籍看護及其他外籍學生的工作許可流程,並考慮其學習與工讀需求,現行的僑外生打工許可有效期限將從半年延長至一年。蘇裕國表示,針對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工作的薪資、資格、要件與核配比等,將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的相關條文中進行明確規範。

外勞仲介與薪資標準

合理薪資與續聘條件

針對外勞仲介的初次聘僱,外勞申請者在旅宿業的初任薪資門檻為3萬元,續聘薪資需達到3.3萬元以上,且聘僱期最長為3年。勞動部考量到大部分留台的僑外生為應屆畢業生,經過與觀光署、旅宿業者的協商,確定了這一合理的薪資標準。

政府加強化學災害防救與應對

跨部門合作,強化安全措施

同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在環境部舉辦的「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資訊整合通報及防救機制研討會」上表示,政府將集結中央及地方力量,加強化學災害的防救與應對。卓揆強調,針對每年約400件的環境事故,政府將從源頭管理,嚴格執行查核,保護工廠勞工及救災人員的安全。

此次研討會的目標是確保未來能夠更有效地應對化學災害,並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透過跨部門的合作與資訊整合,政府致力於提升社會的整體安全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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