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被看護者往生,聘僱許可也將同步失效,依照規定雇主要辦理通報並進行轉出作業,雇主應特別留意時程,以防受罰!
◆通報勞動部→自被看護者往生事實,發生日30日內向勞動部辦理通報
◆辦理移工轉出→收到廢止聘僱許可函14日內,依據家庭看護工意願協助轉換雇主或返回母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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