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955專線自105年6月開放本勞申訴,至今已受理逾7,500件,其中申訴最多前五名依序「延長工時未依規定給加班費」、「工資未全額給付直接給勞工」、「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及「未依規定給付工資及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勞動部籲雇主遵守法令並應核實依法給付薪資。
勞動部提醒,已建置「特別休假日數試算表」及「加班費試算系統」,歡迎多加利用,試算特別休假日數(特休試算表:https://calc.mol.gov.tw/Trail_New/html/RestDays.html)及休息日加班費金額(試算系統:http://labweb.mol.gov.tw/)。
勞動部表示,「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自98年設立迄今,提供諮詢及申訴服務已達百萬人次;1955專線除協助勞資諮詢問題外,還有就醫、洽公、工作或生活所需線上即時通譯服務,外勞,雇主、仲介業者都可尋求服務。
勞動部在105年郭芳煜時任部長時,因為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期間,將「1955」專線擴大功能,開放本國勞工申訴,整合所有勞動部諮詢檢舉專線,先將職安署的勞檢專線納入,受理整合各項勞動條件申訴案件,即時派員實施勞動檢查,保障勞工權益。
根據統計,1955專線自105年6月30日至107年8月31日止,共受理7,567件,分別是105年受理1,392件、106年受理3,889件,及107年截至8月底受理2,286件。
勞動部職安署進一步說明,107年1月至8月受理2,286件,申訴違反勞基法前5名,第一名是「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有842件;第二名是「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有561件;第三名「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有329件;第4名為「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有269件;及第5名是「未依規定給付工資及未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勞動基準法第23條規定)有227件。
依勞基法第79條規定,雇主違反工資與工時相關規定,將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勞動部強調,勞工需有適度的休息、合理的薪資,才能提供優質勞動力,讓企業穩定發展成長,勞資間共享經濟果實,共創雙贏。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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