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職安署公布107年全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職業疾病通報件數(含防治中心及網絡醫院)計2,158件,比率最高者為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813件,占37.7%,其次為職業性聽力損失609件,佔28.2%,第三為職業性皮膚疾病329件,佔15.2%。
職安署指出,為保障罹患職業疾病勞工之權益,勞動部於全國開設10家職業傷病防治中心,並於各區連結81家網絡醫院,以就近提供勞工職業傷病因果關係診斷、諮詢及轉介等服務,並進行職業疾病之通報。
根據統計,107年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以「製造業」占29.2%最多,其次為「營造業」占19.4%、「住宿及餐飲業」占12.3%;職業性聽力損失以「製造業」占94.6%最多;職業性皮膚病則以「住宿及餐飲業」占27.7%最多。
職安署科長葉青宗說明,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主要是重複性動作、不當施力或負荷過重所導致之傷害,常見職業別包括建築工、搬運工、電子零件組裝及食品加工等作業人員,易罹患腕隧道症候群、肌腱腱鞘炎或椎間盤突出等肌肉骨骼相關疾病,如未經適當治療或復健,可能會造成永久性傷害,雇主應透過改善工作界面或提供適當輔助設施,減少勞工重複性不當施力或抬舉重物。
職業性聽力損失為一種永久性傷害,是指長期暴露於高噪音的工作環境下,所造成的感覺神經性聽力損失,在造成傷害過程中其症狀常被輕忽,常見於金屬零件組裝加工業及紡織業等工廠,因研磨機、沖床、紡紗機等機械運轉所產生噪音危害。在預防方面,除以工程改善來降低噪音源外,需定期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實施噪音特殊健康檢查,並使勞工確實配戴有效之防音防護具或減少工作暴露時間等。
職業性皮膚疾病則常見於從事餐飲、美容美髮、泥作及長期接觸化學品等作業之勞工,但因多數情形僅造成皮膚紅腫或搔癢,容易被忽略是工作因素所造成的傷害,雇主需提供適當的防護具外,並應實施完整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以避免接觸危害物質。
葉青宗提醒,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雇主應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以防止危害性化學品、粉塵、噪音或重複性作業等造成之危害,若有諮詢必要可聯繫各區勞工健康服務中心、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提供協助。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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