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107年外籍勞工因為酒駕廢止聘僱許可已逾400件,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醒,雇主應加強對所聘僱的外勞宣導法令規定,為方便雇主及仲介公司加強向外籍勞工法令宣導,勞動力發展署已製作外籍勞工職前講習國語版及外語版1小時影片,雇主與仲介可上「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https://fw.wda.gov.tw)自行運用。
勞動力發展署強調,政府目前對於酒駕採零容忍政策,並大力取締酒駕,外籍勞工因酒駕丟工作的案件107年已逾400件;發展署說明,一旦外籍勞工違反我國法令情節重大,例如酒駕涉及刑事責任,就須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規定廢止聘僱許可並限期離境,且不得再入境工作;雖然外籍勞工依法出境後,雇主可以申請遞補招募許可僱用其他外籍勞工,不會影響名額及用人權益,但是仍會對雇主生產運作產生影響。
發展署表示,外籍勞工在臺大多以腳踏車、電動自行車或電動機車代步,雖然這些都是慢車,但若酒駕仍是違法,一旦經移送後遭起訴或判刑,就須依法廢止聘僱許可及限期出境,除酒駕外,較常見的一般交通違規,還包括自行改裝並騎乘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為了讓外籍勞工安穩的在臺工作,避免外籍勞工因語言、文化及生活習慣不同,有時無心或貪圖方便違反交通法規,需要雇主及仲介公司多加宣導。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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